发布时间:2024-03-30 07:18:3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专题报道之十

守护“未”来向阳花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红色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近年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花曦”未检工作室全体员工始终秉持保障权益理念,切实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大力促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向前向好发展。2023年6月,工作室所在的第一检察部被中共辽阳市委、辽阳市人民政府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1月,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快速精准打击犯罪,依法加大指控力度,以高压态势惩治违法犯罪。2020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件1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件1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1件13人。一是建议精准量刑,依法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女性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猥亵儿童犯罪一般建议在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处,强奸犯罪一般建议在有期徒刑四年以上判处,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二是优化提前介入。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查得清、诉得快、判得准。三是严惩新型犯罪。针对通过网络进行“隔空猥亵”的新型犯罪行为,确定与接触猥亵同罪追诉原则,对新型作案方式形成有力打击震慑。四是相互配合扫黑除恶。在办理赵某某敲诈勒索涉恶案件中,坚持党的领导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同公安机关、法院的工作联系,引导侦查取证,严把案件质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须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检察机关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力阻重新犯罪。一方面,坚持严管厚爱,从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以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33人,经审查不批准逮捕16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件43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相对不起诉3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对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在设置的考验期内,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没有发生新的违法犯罪,就不再起诉,尽可能避免贴上犯罪“标签”。另一方面,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2020年以来,共起诉10人。

  加大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力度

  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通过全面梳理查证,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持续加大对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的侦查、审判、刑事执行等法律监督,对侵犯诉讼权利、违规违法监管和社区矫正以及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合理监督意见,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实行上下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制度,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裁判结果进行专项审查监督。

  全面实施案件统一集中办理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检案件的办理要求,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统一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维度平衡发展。2020以来,办理索要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4起,已全部调解结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6条,办理案件6件,磋商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6份。同时,在承办的刑事案件中追本溯源,对发现的餐饮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宾馆和网吧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依法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并立案办理,及时向行政责任主体发送检察建议,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净化青少年“生活圈”。

  持续推动落实特殊保护制度

  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助其清除思想障碍、排解负面情绪、回归正常生活。用“综合救助”取代“单一型”扶助,以精准施策助推司法资源利用最大化,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1人,发放救助金13.5万元。

  依法能动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2020年以来,积极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实现院领导及未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十五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担任辽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每年带头为师生上法治课。法治副校长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讲座二十余场,听众近十万余人。与县教育局、妇联、法院、心理咨询中心联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等学生群体易发的问题进行以案释法,切实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建设未检长廊以来,共接待参观50余次,有效加强法制宣传,并在2022年代表辽阳县参选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活动。2023年以来,与三新中学合作举办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作品展览,共有百余名同学参加比赛,其中一名同学的作品被省检察院的公众号转发。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花曦”未检工作室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问需在前、服务在后,向学校推出“点餐式”服务,突出个性问题对受众的引导促进作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盯紧猥亵、欺凌、虐待、校园安全等重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法律规定扎根落实。坚持从关注弱势妇女群体、关注妇女儿童需求、关注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不断探索和创新维权工作思路和制度机制,勠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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