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0 08:29:33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近日,辽宁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创建2023年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明确指出,今年将再命名30个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180个职工创新工作室。

  创建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是省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引领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在创新攻关、技能传授、人才培养、岗位练兵等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师带徒传帮带”活动,推动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团结全省广大职工聚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建功立业。

  截至2022年底,我省已经建设各级各类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近5000个,其中,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12个、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353个、辽宁省职工创新工作室946个,市级及以下创新工作室3622个,辽宁省创新工作室联盟23个。

  今年,省总工会拟命名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30个、辽宁省职工创新工作室180个,命名创建工作将向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倾斜。

  通知指出,拟推荐命名的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具备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职工为领衔人的创新团队为标准。其中,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需由市(省产业)级(含)以上劳模或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担任;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需由有精湛技艺的工匠或高技能人才担任。工作室要已有效运行1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要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每年至少取得一项创新成果并实现转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同时,要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上一篇:2023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省职工技能大赛暨沈飞“飞鹰杯”职工技能大赛启动仪式在沈阳举行 下一篇:省总工会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